1月31日,小米集团在香港交易所发布公告称,公司于美国东部时间1月29日在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起诉美国国防部和美国财政部。
小米集团认为,上述两机构在将该公司列入为NDAA认定的《中国军方公司》的决定中,存在程序不公与事实认定错误,为了维护公司全球用户、合作伙伴、员工和股东的利益,要求法院宣告该决定违法并撤销该决定。
此前于1月14日,美国国防部和财政部宣布将9家中国企业列入所谓“与中国军方相关”的中国企业制裁黑名单,其中包括手机制造商小米及飞机制造商中国商飞等。黑名单要求美国投资者在今年11月11日后,不能再持有小米以及其它黑名单上企业的股份。
1月15日小米集团回应称,公司一直坚持合法合规经营,并遵守经营地的相关法律法规,其服务和产品皆用于民用或商用;公司确认并非中国军方拥有、控制或关联方,亦非美国NDAA法律下定义的中国军方公司,公司将采取合适的措施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。